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或其他法律規定收買自己之股份轉讓於員工者 ,得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