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190 條
決議事項已為登記者,經法院為撤銷決議之判決確定後,主管機關經法院
之通知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時,應撤銷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