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26 日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第 78 條
股東依第七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七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改為有限責任
時,其在公司變更組織前,公司之債務,於公司變更登記後二年內,仍負
連帶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