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 ,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