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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Public Tender Offer Prospectus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第 3 條
公開收購說明書之封面,應依序刊載下列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名稱及其簽名或蓋章,公開收購人為公司時,其負責人亦
    應同時簽名或蓋章。
二、被收購公司名稱。
三、收購有價證券種類。
四、收購有價證券數量。
五、收購對價。
六、收購有價證券期間。
七、以顯著方式刊印下列文字:
 (一) 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公開收購
      人與其他曾在公開收購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二) 應賣人應詳閱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內容,並注意應賣之風險事項。
八、查詢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
九、刊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