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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採用數位簽章注意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Use of Digital Signatures by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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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證券商提供網際網路、專線、封閉型專屬網路等電子式交易服務時,
    在透過電子傳輸媒體收發委託,各項回報及其他須確認對方收訖等電
    子文件之傳遞,應使用憑證機構所簽發之數位簽章簽署,憑以辨識及
    確認。證券商應以書面與客戶約定使用數位簽章及公開金鑰憑證之時
    機,並應訂定於「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