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採用數位簽章注意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Use of Digital Signatures by Securities Firms
二 證券商提供網際網路、專線、封閉型專屬網路等電子式交易服務時, 在透過電子傳輸媒體收發委託,各項回報及其他須確認對方收訖等電 子文件之傳遞,應使用憑證機構所簽發之數位簽章簽署,憑以辨識及 確認。證券商應以書面與客戶約定使用數位簽章及公開金鑰憑證之時 機,並應訂定於「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