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by Service Enterprises in Securities and Futures Markets
一百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修正第 8 條條文第 5 項及第 14 條條文第 6 項,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各服務事業應實施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 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 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