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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by Service Enterprises in Securities and Futures Marke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5 日
第 3 條
本準則所稱各服務事業,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
所、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證券商、期貨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信託
事業、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下簡稱證
券投資顧問事業)、信用評等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券或期貨市
場服務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