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by Service Enterprises in Securities and Futures Marke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22 日
第 36-1 條
各服務事業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建立獨立有效風險管理機
制,以評估及監督整體風險承擔能力、已承受風險現況、決定風險因應策
略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