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受託機構及特殊目的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Directions for Verification and Disclosure of Material Information of Trustee Institutions and Special Purpose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03 月 10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管理 > 資訊公開
第 5 條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於發布重大訊息之前,不得私下公布任何消息,
以確保資訊之正確性及普及性。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估計
影響及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