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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Offshore Fu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第 57 條
因代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所訂之契約,不得為任何排除我國司法管轄權
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