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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綜合交易帳戶作業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Omnibus Trading Accou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之第 3  點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五月一日起
實施。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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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開戶作業
一、每家證券商總分公司得在公司所在地以自己名義各開立二個綜合交易
    帳戶,分別供外國委託人(證券買賣帳號為 995555-檢查碼)及本國
    委託人(證券買賣帳號為 885555-檢查碼)使用。
二、本國證券商綜合交易帳戶之身分碼為「600 」,外國證券商在台分公
    司綜合交易帳戶之身分碼為「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