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Over-the-Counter Trading Enterprises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27 日
第 26 條
櫃檯買賣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不得有本法第五十三條所定各款之
情事;業務人員不得有本法第五十四條所定各款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