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Material Inside Information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1 條
(發言人制度之落實)
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揭露,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本公司發言
人或代理發言人處理,並應確認代理順序;必要時,得由本公司負責人直
接負責處理。
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之發言內容應以本公司授權之範圍為限,且除
本公司負責人、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外,本公司人員,非經授權不得對外
揭露內部重大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