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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Rules Governing the Scope of Powers of Supervisors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0 條
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
、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公司相關部門應配合提供查核所需之簿冊文件。
監察人查核公司財務、業務時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或會計師審核之,惟公
司應告知相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董事會或經理人應依監察人之請求提交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規避
或拒絕監察人之檢查行為。
監察人履行職責時,公司應依其需要提供必要之協助,其所需之合理費用
應由公司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