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評等辦法 英
Rules Governing Rating of Issuers of Call (Put) Warrants
本辦法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認購(售 )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十二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簡稱櫃檯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認購(售)權證審查準則第十 二條之一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