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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評等辦法 

Rules Governing Rating of Issuers of Call (Put) Warra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0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交易市場 > 買賣 > 認購(售)權證
第 3 條
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評等指標項目及權重如下:
一、週轉率之指標及權重:發行人之上市(櫃)權證日平均成交金額週轉
    率占百分之三十。
二、造市品質之指標及權重:
(一)每日之兩週最佳一檔委託買進隱含波動率標準差(以下簡稱兩週買
      一隱波標準差)占百分之三十。
(二)每日最佳一檔委託買進與賣出價差比(以下簡稱日買賣價差比)占
      百分之二十。如日買賣價差比低於 0.5%時以 0.5%計算。
(三)每日最佳一檔委託買進金額(以下簡稱日買一金額)占百分之二十
      。如日買一金額高於 50 萬元時以 50 萬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