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Public Tender Offers for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Beneficiary Securities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後續處理方式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二、應賣人成交受益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三、應賣未成交受益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如應賣數量未達最低預定收購數量時,收購人退還應賣受益證券之 處理方式。 (二)如應賣受益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或有不符合不動產證券化處理辦 法第八條規定之虞,收購人應依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收購,超過 預定收購數量部分,收購人退還應賣受益證券之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