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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Related Matters of Special Committees of Public Companies for Merger/Consolidation and Acquisition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4 日
第 6 條
特別委員會進行審議時,應委請獨立專家協助就換股比例或配發股東之現
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提供意見。
獨立專家係指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且不得與併購交易當事人為關
係人,或有利害關係而足以影響獨立性。
獨立專家之委任,應由特別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