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rms Trading in Securities on a Fixed-Term, Fixed-Amount Basi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10 條
證券商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及調節專戶賣出有價證券,不適用證券
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
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