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rms Trading in Securities on a Fixed-Term, Fixed-Amount Basi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4 條
證券商辦理定期定額業務,應檢具董事會議事錄並載明開始辦理日期、開
辦之方式及調節專戶、信託財產專戶等資料,於開辦日前函報證券交易所
備查,並副知櫃檯買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