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資通安全管理法 

Cyber Security Management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24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未定
第 22 條
前二條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必要事項、實施情形之提出、稽核之頻率、內
容與方法、結果之交付、改善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由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