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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數投資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Review of Listing of Exchange Traded Not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第 18 條
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應進行避險並訂定風險管理措施,於初次發行指
數投資證券上市買賣前,向本公司申報避險專戶。
證券商就所發行指數投資證券之交易,不得有影響市場價格公平性及損及
投資人權益之情事,並應訂定及執行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