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申報發行指數投資證券前,應先取得指數投資證券標的指數資格認
可同意函。證券商申請指數投資證券標的指數資格認可時,應檢具指數投
資證券標的指數資格認可申請書,載明應行記載事項連同檢附書件,向本
公司申請。本公司依據發行處理準則、本準則、本公司審查指數投資證券
上市作業程序暨本公司相關規定審查,經審查同意後,發予標的指數資格
認可同意函,並副陳主管機關。
證券商有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或其他經本公司限制不得申請其指數投資
證券上市之情事者,於限制期間內,不得向本公司申請指數投資證券標的
指數資格認可。
審查指數投資證券上市作業程序由本公司訂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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