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porting and Management of Information on Article 22 Bis of the Company Act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
第 2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申報資料及其相關作業,得編列預算經費,自行建置
資訊平臺。
前項資訊平臺之建置,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
關、民間機構或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