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Reporting and Management of Information on Article 22 Bis of the Company Act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
第 5 條
前條資料,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向第二條或第三條規定之資訊平臺(以
下稱資訊平臺)為申報。
前項申報,得委託代理人一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