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13 日
第 16 條
參與調度支援人員就緊急應處執行情形、改善建議及其他相關事項,應配
合主管機關作成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