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16 條
(鑑別資訊回饋與加密模組識別)
一、組織應遮蔽資通系統鑑別過程中之資訊。
二、組織如以密碼進行資通系統鑑別時,該密碼應加密或經雜湊處理後儲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