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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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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第 16 條
(鑑別資訊回饋與加密模組識別) 一、組織應遮蔽資通系統鑑別過程中之資訊。 二、組織如以密碼進行資通系統鑑別時,該密碼應加密或經雜湊處理後儲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