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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訊作業韌性參考指引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10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6 條
(核心業務與核心系統)
一、組織應每年識別核心業務與核心系統。
二、外資集團在台子公司或分公司,若核心系統建置於外國母公司或總公
    司時,依外國母公司或總公司所制定資通安全規範機制為基準,提供
    相關文件後,可僅就本地實務可執行面進行核心系統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