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第 9 條
(決議方法)
本委員會為決議時,除法令或章程、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有全體成員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表決時如經本委員會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
力與投票表決同。
本委員會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