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作業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Guidelines Governing Offshore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Designating Two or More Custodian Institutions
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訂定全文 9 點,自一百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起 實施。
一、本作業要點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主管機關)一百十三年八 月二十三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一三○三四八七八六一號令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