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1.一百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之第 76 條條文,自一百十六年四月一日 起實施。 2.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修正之第 75-6、77 條條文、增訂第 77-10 條 條文,自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上市公司進行分割後,如欲申請其有價證券終止上市,或該公司因分割全 部營業或財產而歸於消滅者,本公司對其上市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法第 一四四條規定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