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75)台財證(三)字第 457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5 年 07 月 30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18 條 (072.05.11)
  • 公司法 第 15 條 (072.12.07)
  • 要  旨:
    駁回擬申請籌設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案

    主    旨:貴公司暨×××等七位發起人擬申請籌設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乙案
              ,核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條、及公司法第十五條之規定不合
              ,歉難照准。

    資料來源: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法令彙編 (86年5月版)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