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財政部 |
發文字號: |
台財證(一)字第 57212 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80 年 08 月 01 日 |
相關法條: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8 條 (079.04.17) |
要 旨: |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時,請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告最近三
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虧撥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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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時,請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告最近三 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虧撥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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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198 頁 |
編 註: |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