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270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6 月 30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22-2 條 (091.06.12)
  • 相關函釋:
  • 金管證交字第 1120384300 號
  • 要  旨: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特定人條件
    

    全文內容: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特定人,包括符合下列條
              件之特定股份受讓對象:股權轉讓對象或股權轉讓對象之資格條件經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准,並將轉讓所得價款全數捐贈予國庫或預算
              法第四條所稱之基金。
    資料來源:
    財政部公報 第 41 卷 2071 期 5385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10 月 4  日金管證
      交字第 1120384300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12 月 5  日公告,
      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