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落實各上市公司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之遵行,爰請 貴 公司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本(96)年 3 月 1 日 召開之「研商會計師審查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運作是否遵行公開發行 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之相關規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按旨揭議事辦法已於本(96)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請 貴公司 將所訂定之董事會議事規範列入 96 年度股東常會報告事項。 三、另請 貴公司於本(96)年 3 月 31 日前,將依旨揭議事辦法訂定 之董事會議事規範、96 年度截至該日止已召開之各次董事會議紀錄 暨請內部稽核人員填具之「董事會議事規範及運作情形是否符合『公 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檢查表」(如附件)彙送本公司。 正 本:各上市公司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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