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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經濟部
發文字號: 商字第 8720609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4 月 15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22-1 條 (086.05.07)
  • 公司法 第 165 條 (086.06.25)
  •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 13 條 (087.02.26)
  • 要  旨:
    有關證券暨期貨交易管理委員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之 1  第 2  項
    所訂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13 條關於繼承、贈與過
    戶之規定等,依本函所示,係為公司法之特別規定

    全文內容:一  按本部六十四年五月三十日經 (六四) 商一二一三六號函釋,係經函
                  詢並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後函復  貴部在案。上開函釋適用迄今已逾二
                  十年,法令並未變更,自仍宜予維持。
              二  另  貴部證券暨期貨交易管理委員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一
                  第二項所訂「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十三條中關於繼承
                  、贈與過戶之規定,要求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時須審驗完
                  稅或免稅證明等文件,係屬公司法之特別法,併予敘明。

    資料來源:
    最新公司法解釋彙編 (上冊) 第 165-2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