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抵繳股款
全文內容:按公司法第 131 條之規定,發行之股份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抵繳。 準此,發起人以股份抵繳所認之股份,倘該財產為專業投資公司所需者, 自得抵沖之。至有關以上市櫃公司股份抵繳與證券交易法第 150 條之適 用疑義,宜請逕洽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濟部商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