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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 105180446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19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 53-5、53-9、53-14、53-33 條 (105.08.31)
  • 要  旨:
    修正「上市公司合併(未)上市(櫃)公司增資發行有價證券上市申請書
    」等申請書表內容
    

    主    旨:檢送本公司修正之「上市公司合併(未)上市(櫃)公司增資發行有價證
              券上市申請書」、「上市公司收購未上市(櫃)公司所增資發行有價證券
              上市申請書」及「股份受讓之新設公司或上市公司之股票上市申請書」如
              附件,請查照。
    正    本: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
              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含附件)、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
              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秘書部(含附件
              )
    相關圖表:
  • 上市公司收購未上市(櫃)公司所增資發行有價證券上市申請書.DOC
  • 上市公司合併(未)上市(櫃)公司增資發行有價證券上市申請書.DOC
  • 股份受讓之新設公司或上市公司之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