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 10703123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27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 3 條 (106.06.28)
  • 證券交易法 第 14 條 (107.04.25)
  • 相關函釋:
  • 金管證券字第 1060005694 號
  • 要  旨:
    訂定「證券商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證券商季財
    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
    

    全文內容:一、訂定「證券商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證券商
                  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並自證券商申報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第一季財務報
                  告開始適用;本會一百零六年三月十日金管證券字第一○六○○○五
                  六九四號令,自即日廢止。
    相關圖表:
  •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第 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自 107 年第 1 季財務報告起適用).PDF
  •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自 107 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起適用).PDF
  •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4 卷 77 期 18890-18931 頁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6  年 3  月 10 日金管證
      券字第 1060005694 號令,廢止。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8  年 5  月 3  日金管證
      券字第 1080313068 號令,自即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