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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 106000569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10 日
相關函釋:
  •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03982 號
  • 金管證券字第 1070312391 號
  • 要  旨:
    修正「證券商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證券商季財
    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並自證券商申報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年度財務
    報告開始適用
    

    全文內容:一、訂定「證券商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證券商
                  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並自證券商申報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年度財務報告
                  開始適用;本會一百零四年二月十六日金管證券字第一○四○○○三
                  九八二號令,自即日廢止。
    相關圖表:
  •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PDF
  •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自106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起適用).PDF
  •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第 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自106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適用).PDF
  •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3 卷 44 期 13188-13259 頁
    證券暨期貨月刊 第 35 卷 4 期 58-59 頁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4  年 2  月 16 日金管證
      券字第 1040003982 號令,廢止。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7  年 4  月 27 日金管證
      券字第 1070312391 號令,自即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