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受託辦理指數投資證券申購、賣回作業之價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收付 開設專戶規範
主 旨:為證券商受託辦理指數投資證券(ETN) 申購、賣回作業之價金及其他相 關費用收付開設專戶乙案,請查照。說 明:一、依本公司辦理指數投資證券申購賣回作業要點第 3 點第 1 項第 2 款第 3 目規定辦理。 二、證券商於各金融機構開設旨揭專戶,名稱應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 業公會 99 年 7 月 5 日中證商業字第 0990001337 號函(詳附件 )說明二、(一)之意旨,以證券公司名稱(由證券商自行斟酌)+ 專戶名稱,不超過 20 個字為限。 三、為利於管理,證券商應將開立之專戶資料(如金融機構存摺影本或網 路銀行之內容,可供辨識銀行(含分行)別、戶名及帳號等)函報本 公司,俾利本公司於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網站建檔。 四、證券商及發行人採虛擬帳號向本公司辦理指數投資證券(ETN) 之匯 款時,應匯至本公司指定銀行:「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戶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虛擬帳號訂定如下: (一)申購:2991 (二)賣回:2992 (三)終止上市:2993正 本:各證券商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 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館前分 公司(含附件)、本公司電腦規劃部(含附件)、財務部(含附件)、監 視部(含附件)、交易部(含附件)、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本筆資料,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臺證輔字第 1070504158 號函,修正指定銀行帳戶名稱為「國泰世華 商業銀行營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