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修正,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爰修正「對興櫃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檢查表」之附表一及附表三
主 旨:修正本中心「對興櫃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檢查表」(下稱私 募檢查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依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 年 9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835867 號令。公告事項:配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修正,爰修正私募 檢查表之附表一及附表三。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依本筆資料,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 110 年 4 月 14 日證櫃審字第 11001005241 號公告,修正「對興櫃公司辦理私 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檢查表」附表一。 2.依本筆資料,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 104 年 8 月 5 日證櫃審字第 10401013921 號公告,修正「對興櫃公司辦理私 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檢查表」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