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有價證券停止買賣或暫停交易後相關配合作業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To Be Taken in Connection with Margin Purchase or Short Sale in the Event of the Suspension or Halting of Trading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信用交易
全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
  字第 1050025142 號公告自即日起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50051606  號函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
  1000200481  號公告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股票停止買賣後相關
  配合作業;新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有價證券停
  止買賣或暫停交易後相關配合作業)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0
  990068989 號函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二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 1
  000001085 號公告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 100  年 3  月 28 日起實
  施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
  字第 0990058167 號暨中華民國一百年元月十日金管證交字第 1000000
  241 號函核定
全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7)
  台證交字第 39309  號函修正發布條文及名稱
  (原名稱: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股票遭停止買賣後續
  相關配合作業事項;新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股
  票停止買賣後相關配合作業))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7)
  台財證(四)字第 98523  號函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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