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名  稱:

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 

Cyber 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Regulations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3 日
全文 立法說明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 110018201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
  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 107021354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 1070217128 號令發
  布定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