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ng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plit and Reverse Split of Exchange Traded Funds Beneficial Certificates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 上二字第 1131705681 號公告修正名稱及第 2、3 條條文;並自即日起 實施 (原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 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新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 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 )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130147282 號函同意照辦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一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 1100005385 號公告訂定全文 5 條;並自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10 0334676 號函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