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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申報書 

Taiwan Stock Exchange Registration Form for Press Conferences Regarding Material Information of Companies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5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管理 > 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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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申報書
┌─┬────────────────────────────┐
│訊│一  事實發生日:    年    月    日                      │
│息│二  訊息內容:                                          │
│內│    1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第二條第│
│容│      ________款規定情事。                              │
│說│    2 略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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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參加人員                                            │
│辦│    1 發言人 (職稱、姓名) :                          │
│  │    2 其他 (職稱、姓名) :                            │
│理│二  擬辦理記者會之日期、時間                            │
│  │    1 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時 (上午 9-12 時、下午 2-│
│記│      時)                                              │
│  │    2 其他 (緊急事故時適用) :                        │
│者│                                                        │
│  │三  擬辦理記者會之地點:□交易所  □其他:_____________ │
│會│四  準備相關資料計 30 份 (另附正式文件一份)           │
│  │五  發言人不克出席事由:                                │
│通│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
│  │                                                        │
│知│                              負責人____________□      │
│  │                              或                        │
│事│                              經理人____________□      │
│  │                                                        │
│項│                                                        │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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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未依本作業程序規定主動於期限內,或拒絕依規定申報或
      召開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或公開資訊有虛偽不實者,本公
      司得依「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第六條規定辦理
      。
(二)上市公司應據實填報,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或經理人印章,以示負
      責。
(三)上市公司於本作業程序第三條或第四條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
      前,不得私下公布任何消息,以確保資訊之正確性及普及性。召開
      事由如對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者,建議宜於 2  時 30 分以後
      召開。
※(四)本表請於記者會召開 1.5  小時前先行傳真至本公司上市一部(
        FAX NO:8101-3602 )。
(五)倘於非上班時間臨時決定主動召開記者會,若無法聯繫到本部人員
      ,請將召開相關訊息傳送至「非上班時間記者會」專用之公務門號
      (0978-91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