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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提昇初次申請股票上市公司 (以下簡稱申請公司) 簡報品質,俾審
議委員充分瞭解公司情形及產業狀況,並促進上市審議會議進行之流
暢,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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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簡報時間為三十分鐘,於申請公司人員進入會場後,自其負責人引言
介紹開始之時起算,時間到時應即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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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簡報方式以分為公司簡介錄影帶及口頭說明二部分為原則,所佔時間
比例由申請公司自行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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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簡報內容原則上應包含下列各事項:
(一) 公司營業處所、生產流程及營業概況。
(二) 公司沿革。
(三) 主要產品、產品原料及其主要來源。
(四) 經營理念與經營實績。
(五) 董監事結構及最近二年度董監事會議實際運作情形。
(六) 市場概況及產業地位 (含同業競爭情形、產品替代性、行業景氣循
環環概況等因應對策) 。
(七) 最近三年度之進銷貨對象交易情形、銷售現狀及銷貨毛利分析。
(八) 競爭利基 (優勢) 。
(九) 資金管理情形 (含預算編製、資金調度及閒置資金運用方式、前次
增資之目前執行進度及預計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效益分析等) 。
(十) 與關係人、集團企業間財務往來情形。
(十一) 與同類別已上市及未上市公司財務比率之比較分析。
(十二) 股利政策。
(十三) 人事及員工福利制度 (含員工入股、分紅及退休制度等) 。
(十四) 存貨管理、產銷政策及實際執行情形。
(十五) 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動況。
(十六) 環保設施及實際執行成效。
(十七) 研發成果及未來研發計畫 (含研發部門人員素質分析、研究開發
方向、同業對研發之活動能力及將來量產和市場競爭力之展望)
。
(十八) 未來發展計畫及影響公司未來發展之有利與不利因素及其因應對
策。
(十九) 上市目的。
若係申復案件,其內容尚應包括前次退件理由及申復理由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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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簡報應力求簡捷扼要,音量以場內所有人員均可清楚聽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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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申請公司至少應於審議會開議前十五分鐘,將簡報資料送至會場,交
由本公司會場議事人員分送,申請公司人員則應儘速離開會場。
申請公司須安裝簡報輔助設備或陳列展示產品者,應事先告知本公司
上市部相關人員,並於會議結束後儘速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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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簡報時應僅申請公司相關人員入場,其人數應以不超過四人 (含幻燈
操作人員)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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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本辦法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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