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Compliance withthe Establishment of Board of Directors by TWSE Listed Companies and the Board's Exercise of Powers
第 一 節 總則
為推動公司治理並有效發揮董事會職能,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依股票上市契約第二條及與外國發行人簽訂之外國股票上市契約第 三條之規定訂定之。
上市公司設置董事會及其職權行使除應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主管機 關法令外,並應依本要點及本公司其他章則規定辦理。 本要點所稱上市公司係指本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之上市公司、第 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