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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發行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Taipei Exchange Rule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Prospectuses for Applications for 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for Over-the-Counter Trading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20 日
   第 三 章  附則
      第 三 節  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第 10 條
歷次發行虛擬通貨資金運用計畫分析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計畫內容:前各次發行虛擬通貨計畫之內容,包括歷次變更計畫內容
    、資金之來源與運用、變更原因、變更前後效益。
二、執行情形:就前各次發行虛擬通貨計畫之執行情形及與原預計效益之
    比較,如執行進度或效益未達預計目標者,應具體說明其原因、對股
    東權益之影響及改進計畫。
第 11 條
本次發行虛擬通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虛擬通貨之名稱、種類(分潤型或債務型)、數量、發行價
    格、總募資金額、募資下限及債務型虛擬通貨之到期日。
二、本次發行虛擬通貨之其他權利。
三、未來之分潤方式或付息政策。
四、本次發行計畫及其效益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五、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
六、資金之運用進度及本計畫完成後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七、發行後之買回機制。
八、所使用之相關技術規格及該技術是否取得相關認證。